体育科学学院辅导员责任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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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、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切实加强对学生思想、学习及生活教育,指导、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、会做人、做事、品学兼优的一代新人,我校实行专职辅导员责任制。为保证其有效推行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、辅导员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带领学生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《辅导员工作条例》中的各项职责,恪尽职守,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
第三条、辅导员责任制以班为单位,每两个教学班设一名辅导员。

第四条、辅导员考勤及日常工作由所属年级主任管理与考核。其工作的宏观指导、协调、业务开展及培训由学生处长、副处长负责督导。业务考核学生处、年级办各占50%。

第五条、辅导员必须坚持入住学生寝室。因故无法在校住宿,应依规定请假并委托他人代理班级及全面辅导工作。

第六条、辅导员应坚持四深入原则:即深入教室、深入宿舍、深入食堂、深入活动场所,亲近学生,与学生打成一片,发挥辅导功能。

第七条辅导员具体工作要求

一、每日例行工作

(一)早晨

1、督促学生起床,检查内务整理情况。

2、组织早操,了解缺席学生及原因,随时登记处理。

3、督促早饭间值日的学生按时到岗,清洁环境卫生。

(二)上课、下课、自习时间

1、负责上课考勤,随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。对缺席学生,落实原因,下落不明者立即上报年级办并通知家长。

2、督导学生努力学习,认真听讲,每节课每班必须认真巡查。

3、指导学生上好每节自习。

4、督导学生遵守教室秩序,除规定时间外不得随意播放广播电视节目,保教室安静等,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
5、辅导学生爱护教室寝室内各种设施、工具并妥善保管。

6、每周随班听课两次以上。

7、教育学生下课时间不打闹、不喧哗。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内开展文体活动

(三)用餐及午休值班辅导

1、带领值日生督导学生排队买饭,维持就餐秩序,养成良好的排队就餐习

2、督导学生用餐时,保特安静,不大声说话。

3、指导学生不将饭粒、蔬菜及吃剩的弃物丢到地面上。使用快餐盘时,应将弃物放置盘内,不留在桌面上,保持地面、桌面整洁。

4、督导学生不将食物带到宿舍内食用。

5、教育学生珍惜粮食、勤俭节约。

6、督导学生午休时间保持安静,积极休息。

(四)预备、课外活动

1、预备时间组织班级学生唱歌。

2、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。

3、指导学生参加科技、文体活动或各项比赛、竞赛。

4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。

(五)晚上

1、检查并辅导学生上好自习。

2、深入学生宿舍,督导学生按时就寝、熄灯。

(六)集会

1、组织好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。

2、集合时督导学生排队入场,按位就坐并维持会场秩序,做到快齐静。

3、清查登录缺席学生,并调查原因,做出适当处理。

4、督导学生保持会场清洁及会后场地的清理。

(七)周假日

1、加强周五及周日晚的考勤。周五下午两节课后学生方可离校,周日晚自习学生必须返校上自习。

2、对外出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、文明礼貌教育。

3、督导周六、周日留校学生正当的活动,并遵守学校各项规定,按时作息。

4、检查学生离开教室、寝室关闭电器、关好窗、封锁好门,确保学校、学财物安全。

二、日常工作

(一)入学教育

1、作好新生入校报到、注册、住宿安排及家长接待工作,引导新生认识环介绍校史及本专业特点,校史要侧重机电精神。

2、协助部队教官搞好军事训练、个人及内务卫生,指导学生作好军训总结。

3、说明本校重视学生的劳动教育、生活教育和品德养成教育。

4、指导学生编排班级座次及集合队形。

5、选举班干部,明确班干部的分工和责任,指导班干部开展各项工作。

6、讲述学校规章制度及生活规范。

7、向新生进行劳动教育,培养热爱劳动的高尚品德。

8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,对不适应新生活的学生个别谈心、耐心教育帮助,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。

9、辅导学生会就餐,会储蓄、会收发信件、会接打电话、会文明交往、会过马路、会识别真善美、假恶丑、会识破骗局,遇紧急情况会求助。

10、教育学生明礼诚信、遵纪守法,不抽烟、不喝酒、不打架、不骂人、不以大欺小、不恃强凌弱,不偷拿强拿他人钱物,与他人友好往来、和睦相处,热心帮助别人。

11、协同学校各部门作好老生的报到注册工作。

12、收缴假期社会调查报告、社会实践总结,家长意见反馈表及其它假期作业。

13、进行干部调整与培训,并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及学生处,团委会学期安排结合本班实际制订班级工作计划。

14、指导学生制订新学期个人计划。

15、作好各项日常事务的安排、分工并及时督导检查与总结。

(二)学期中

1、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及辅导员会议并贯彻执行会议精神。

2、指导学生布置教室、寝室,美化环境。

3、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。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级公益活动或文体活动。

4、带领学生参观、访问及进行公益劳动等等体外出活动。

5、随时纠正学生不当行为、作好记录,进行追踪辅导。

6、严格考勤,保证学生出勤率,以养成学生的自学方法与勤学习惯。

7、及时处理班级的突发、偶发事件,并反对向学生处反映。

8、掌握学生生活情况,了解学生家庭环境,发现困难学生应及时协助解决。

9、关心学生成长,注意经常沟通,每学期与本班学生个别谈话至少每人两次并做好谈话记录。问题学生可用电话或通信方式与家长联系。

10、以民主方式回答、处理学生问题。布置并批阅学生周记,建立师生书面信息传递反馈的渠道,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向,并予以引导和帮助。

11、组织好班会。做到有计划、有准备、有主题、有记录、有总结、有实效形式活泼、内容丰富,让学生喜闻乐见、积极参与。

12、带领学生参加“三创两争”活动,人人争当文明教学生,班班争创文明班级、室室争创文明宿舍。

(三)学期末

1、了解学生学习成绩、帮助成绩较差的学生寻求课业补救办法。

2、鼓励成绩较好的学生更上一层楼。

3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学期总结及评优活动,及时签报有关材料和表册。

4、调查假期间申请勤工俭学学生基本情况并将推荐名单并报有关科室。

5、在努力做好学生日常操行评定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学生学期操行评定并录存档。

6、指导学生拟订假期学习、生活、社会实践计划。

7、指导学生确定专业学习方向及奋斗目标。填写并发放征求家长意见书等结合教育材料。

三、课业学习辅导

(一)平时课业辅导

1、熟悉专业培养目标、教学计划和每学期能开课程的教学重点,指导学生会学习。

2、督导学生按时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,专心听讲。按时独立做作业及其它读书心得报告等。

3、编排本班学习小组,并指导其经常开展研讨活动,促进学业。

4、协同专业课教师指导成立兴趣小组、科技小组等,扩宽学生知识面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。

5、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,了解学习有障碍的学生情况,帮助其制订进步计划及学习时间,设法补救。

6、密切任课教师与班级学生之间的关系,及时向任课教师或教务处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、建议及其它信息。同时注意收集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的有关要求及课堂现状、学习风气等信息,以期沟通。

8、组织好本班学生科学、公平、公正地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。

(二)考试

1、考前指导学生拟订鄙视投机取巧复习计划,做好迎考准备。

2、要求学生诚实守信,遵守考场纪律,汇报真实成绩,不作弊、不弄虚作假。

3、主动向各任课教师索取学生考试成绩,以了解学生学习状况。

4、约谈学习退步学生,查找原因,加强辅导。

5、鼓励考试成绩优良或有进步学生,帮助总结学习方法、经验,并介绍于全班以共同进步。

(三)升学辅导

1、鼓励学生参加对口升学、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,介绍国家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,同时要求学生依据个人兴趣、家庭经济状况,量力而行,为学生当好成才参谋。

2、帮助学生收集、介绍有关升学的复习资料,供学生参考。

3、鼓励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,使其学业上不断进取。

(四)就业辅导

1、督导学生认真学习各项技能,通过各项认证,把握就业机会。

2、辅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,敢于闯市场,脚踏实地,树立先就业,再择业观念。

3、指导学生就业的技巧,应有的心理准备与方法。

4、培养学生“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服务群众、奉献社会”的业道德。

5、依据学生个人的能力、兴趣及社会需求给予建议与辅导。

6、教育学生上岗后要勤劳、敬业,遵守工作单位规定,尽快适应工作环境遇到困难要坚持,发扬机电精神,为校争光。要经常与学校、家庭联系,报告工作状况与成绩,经济上要有计划,要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。

7、辅导学生要密切配合就业办的各项规定,按要求认真执行。

8、根据相应政策参与毕业生推荐工作。

四、生活辅导

1、督导学生养成按时作息的良好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卫生习惯。

2、严格审查学生请假事宜,尤其是事假。

3、对有疾病的学生给予关心、照顾,并辅导就医。

4、辅导学生有高雅的兴趣、爱好,不吸烟、不喝酒、不吸食毒品、不赌博不得有暴力行为,不看黄色书刊、影视作品,不访黄色网站,不进行低级趣味的娱乐活动。

5、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,不穿奇装异服,不化妆,不佩戴首饰,宿舍外不穿拖鞋、背心,公共场合穿着大方、典雅、得体。

6、鼓励学生踊跃参加社团活动,开拓视野,陶冶情操,锻炼能力。

7、经常与寝室长联系,进一步了解学生在宿舍内之活动情况。

8、留心学生身心健康,以维持学生身心平衡发展。

9、辅导学生诚信、有礼、宽容,要尊重他人,重视人际关系,以培养友善互助、乐观、合群、向上的高尚品德。

10、辅导学生尊敬师长和上级,孝敬父母,团结友爱,兄友弟恭。

11、辅导学生正确对待友情和爱情,珍惜青春大好时光。男女交往举止得体互相尊重,行止如仪。

12、要支持学生开展或参与符合法律规定,不违犯校规的任何有益的要求和活动,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。

第八条辅导员应养成每天记日记习惯,随时将学生言行举止变化填入记录簿,以充分知生、识生、爱生,提高辅导功能。

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行。

体育科学学院

二○一0年六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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